“这样就可以了,原来还以为要跑好几趟才能弄好。真没想到这么方便,直接在手机上操作就行!”胡某在手机上签字确认后感叹道。
胡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之一。这起案件有3名原告,4名被告,受害人已经亡故,案情也比较复杂。胡某三人将被告诉至磐安法院,法院立案人员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受理了案件。
由于原被告双方无法就赔偿责任达成一致,被告之一陈某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考虑到案件所涉人员较多,且原告代理人身处外地,往来不便,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推荐使用“移动微法院”来进行鉴定机构的选择,以节省当事人往来的时间、金钱成本。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解说,当事人打消了顾虑,同意使用“移动微法院”选择鉴定机构。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原告及其代理人在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签名进行确认,顺利地运用“移动微法院”完成了鉴定机构的选择。
浙江移动微法院,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法院审判工作深度结合的产物,有力推进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已具备网上立案、查询案件、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20余项功能,切实解决问累、诉累、跑累的问题。
今年以来,磐安法院已通过“移动微法院”受理案件61起,文书送达500余件,证据交换2件。接下去磐安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移动微法院推广力度,引导法官、律师、当事人等了解、使用移动微法院,发挥其优势,真正惠及民生,实现“一次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