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桐庐县分水镇65岁的村民刘大伯来说,这两天每天都“阳光灿烂”——因为他拿到了户口本,这意味着他近30年的“黑户”生活到此为止,与“流浪汉”的身份彻底告别。
早在1984年,刘大伯因失足犯罪被判刑,后转往青海某监狱服刑。由于表现良好,于1992年被提前释放。刘大伯拿着政府发放的路费准备回到家乡桐庐,可就在返程路上,他遭遇意外,身边所有的财物都没了,包括释放证明。无奈之下,他一路乞讨,花了两个多月辗转几千公里终于回到了桐庐。
按照当时的政策,服刑人员服刑后,原本的户口就注销了,服刑期满后,必须拿着释放证明到出生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因而,遗失了释放证明的刘大伯,回到桐庐后一直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因为服过刑,刘大伯当时在村里遭到冷遇。无奈之下,他背井离乡踏上了边乞讨、边打零工的艰苦生活。由于是“黑户”,这么多年来,没有单位愿意聘用刘大伯,他也无法享受政府救济、村集体福利。恢复自己的身份,一直是刘大伯心中的梦想。
就在今年1月,刘大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分水派出所户籍窗口求助,接待他的是59岁的老民警何柏洪。
详细了解刘大伯的特殊情况和遭遇后,何柏洪决定帮助他解决这个难题。由于刘大伯没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何柏洪一时犯了难。他一方面与行政许可科取得联系,并进村入户调查走访;另一方面,翻查了大量历史资料,找到一份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表,上面记录着刘大伯的身份信息。但是仅凭登记表上的信息,仍不能为刘大伯上户口,最关键的,是找到当时的释放证明。
对此,何柏洪咨询了省市司法部门,最终在省司法厅了解到,青海的监狱可能会有刘大伯的释放证明存根。虽然距离刘大伯服刑已过去30多年,但得知这一线索后,何柏洪心里还是感觉到了希望。于是,他联系了青海某监狱,并帮助刘大伯写了一份证明材料寄了过去,请求他们协助查阅刘大伯的释放证明。
功夫不负有心人,等待了近半个月,3月1日,何柏洪终于收到了青海某监狱的回信,里面附有刘大伯释放证明的复印件等材料。收到回信的第二天,何柏洪就按照规定为刘大伯落了户。
在拿到户口本的时候,刘大伯难掩激动之情,热泪盈眶:“太谢谢你们了!我现在有了户口,就可以去缴社保、找工作,也可以合理地享受村里的福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