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两年前在你们那里调解过的当事人,又有事情想麻烦你们了。”近日,一条特殊的微信引起了平阳县司法局海西司法所调解员陈玲丽的注意。
原来,发微信的李先生两年前在海西司法所调处了一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员工吴某因违反操作规定,左手小指卷入机器中受伤。经调解,李先生代表公司与吴某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这一过程中,调解员的耐心细致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当企业再次遇到纠纷时,他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找调解员。
陈玲丽在收到微信的第二天就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此次纠纷仍是一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员工杨某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刺伤右手大拇指关节,双方对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经调解,企业同意在已支付医药费1.7万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支付医药费、医疗补助金、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3.58万元。
“谢谢你们的帮助!”李先生由衷地说。陈玲丽笑着说:“你是我们司法所成立后的第一个调解当事人,现在又是我们的第一个调解‘回头客’,感谢你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