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一辆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民警随后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发现当事人郭女士当时骑着一辆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在经过一个叉口路段时,一辆小货车突然右转,将郭女士骑行的电动车撞倒,并往前行驶了一段距离才停下。期间,小货车在撞倒电动车后碾压了郭女士,而碾压的位置正是头部。幸亏,由于在骑行时佩戴了安全头盔,郭女士在受到撞击、碾压这样巨大的外力作用后,头部受的伤仍是较轻微的,没有生命危险。
通过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避免了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这正体现了施行电动车管理新规的意义。湖州市出台《2019年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于5月20日开启为期6个月的严管共治行动。
“你看,这起事故就是因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引起的,驾驶人还没戴头盔,头直接撞到地上。”行动首日,在湖州太湖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教育点,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王明礼对违法的电动车骑行人施先生说。
施先生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备案登记号牌,且骑行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请”到路边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片中的镜头触目惊心,施先生看得有点紧张,“后果这么恐怖,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据了解,5月20日行动当天查获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近2000起,其中查扣无牌电动自行车34辆,劝导教育未戴头盔人员3000余人。接下来,湖州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不规范停放等10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高骑行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