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米长的黄色盲道分布在法院三层,末端到达一楼大厅的各办事点及二楼三楼的各法庭。近日,龙游县法院在大楼室内设置盲道的视频与图片在朋友圈被不断转发。不少人表示,只听说室外有盲道,室内有盲道很少见,得知原委后,大家都被“暖”到了。
龙游县法院在室内铺设盲道,缘起于一起原、被告双方均为盲人的离婚案件。今年6月11日,夏某到龙游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办理离婚业务。当时,诉讼服务中心的书记员小徐看到夏某在门口徘徊,主动迎上去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交流过程中,小徐发现夏某视力有障碍,于是将她引导到自己的工作窗口办理业务。考虑到夏某的视力情况,工作人员主动帮她复印诉讼所需材料,并将立案材料逐一读给她听,核对无误后再引导她签字。
“案件受理后,我们发现不仅原告有视力障碍,被告也存在同样的情况。这是院里受理的第一起当事人双方均为盲人的案件。”法官助理雷汪振说,“立案后,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官决定在6月27日调解此案。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的特殊性,院里决定在此案调解前,把室内盲道铺起来,方便当事人双方。”
“虽然盲道利用率并不高,但我们铺设盲道的主要目是为了传递司法关爱弱势群体的价值观,哪怕只有一位盲人感觉受到尊重,我们就认为值。”院长祝志昌说。对于有些人持有的盲人也可以让人扶着过来打官司或办事等观点,祝志昌说:“换位思考,盲人也有自尊心,他们也希望独立完成司法程序,设立盲道是尊重盲人的自尊心和独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