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万!一起大额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圆满化解

  1月16日,一起大额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舟山市普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得到圆满化解,这是中心成立以来单案赔偿金额最高、纠纷时间跨度最长的一起纠纷。

  时间回溯至2018年8月1日,徐某的渔船制冷设施设备效果不佳,于是雇佣安装方施某的两名原雇工当事人刘某、于某来现场修补,作业期间意外发生火灾,致刘某、于某严重烧伤。之后,刘某、于某被急送至医院抢救治疗,期间两人共经历了大小10余次手术,治疗直至2019年6月才告终结,共计发生医疗费用435万元。

  2019年7月,刘某经鉴定,被评定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2项六级、1项四级伤残;2019年11月,于某经鉴定,被评定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2项六级、1项七级伤残。

  到底怎么赔?2019年12月17日,各方当事人向普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提出调解申请。中心受理后,立即组织区调委会调解员、诉调法官、援助律师和属地镇工作人员开展调前会商,并组成重案调解组,选派优秀调解员李华负责全案调解。

  施某和徐某前期已经承担了相当一部分医疗费用,经济压力很大;刘某、于某都是家中的顶梁柱,除了生理、心理上的创伤,身体致残也必将严重影响日后家庭经济收入。各方当事人的现实情况,给此案的妥善调处造成了较大难度。

  为此,调解员和属地镇负责领导共同持续与各方当事人开展沟通,围绕案情事实和法律关系,从法、理、情出发,做好各方的思想工作,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为伤者的后续治疗和今后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本次事故共造成刘某、于某的医疗费435万余元及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25万余元。本次事故的责任,经协商由伤者刘某、于某自行承担20%,由施某、徐某共同承担80%。”李华说。施某、徐某自愿一次性向当事人刘某、于某赔偿各项费用513万余元,扣除先行支付的440万余元,尚需支付73万元;施某、徐某承诺将如期履行协议,并对各自应负担之金额进行了划分。

  据了解,普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自2017年成立以来,累计解决各类诉求达12.8万件,包括人身死亡案件在内的163件重特大纠纷得到妥善处置,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