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移动微法院 办案防疫两不误

  防疫、办案,都是大事。2月3日,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庭一审判团队在家中办公,利用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原告为福州市某货代公司,被告为嘉兴市某进出口公司,双方因货运代理费用发生纠纷,原定开庭时间为2月4日。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双方当事人又均不在宁波,如期集中开庭审理已不现实。疫情形势严峻,而迟迟不开庭会造成“马拉松式”庭审,给当事人增加经济负担。审判团队在家中办公,通过网络研究案情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集中,具有调解的可能性。团队当机立断,决定采用线上方式,争取“化干戈为玉帛”。

  首先,审判团队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当事人发送移动微法院使用手册,成功引导双方加入微法院。紧接着,微信、电话、微法院、电子邮件,审判团队采用多种线上渠道,组织双方提交证据,发表诉辩、质证意见,并向各方辨法析理。在达成初步调解方案后,考虑到当前疫情,审判团队说服双方接受“复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的具体调解方案。当天中午,双方通过微法院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该案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