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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杭州航区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百日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此次行动将围绕船舶生活污水存储与送岸情况、岸上接收情况两方面展开检查,为期40天。对行动中查实的问题,除采取常规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违法记分等措施外,港航部门特别增加2个惩戒措施:8月1日后未按要求配备生活污水存储或处理装置的100-400总吨内河货船将不得进入京杭运河、钱塘江、杭甬运河等水域航行;对不按规定收集并送交船舶生活污水、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以及接收单证涉嫌造假的船舶进行标注,在30日内限制其过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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