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5时40分,杭州高速交警五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报警:“在G25长深高速往建德方向2365公里附近处,两辆货车追尾碰撞,后车停在车道里动不了了。”
5分钟后,交警到达事故现场。一辆白色厢式小货车45度斜停在第二第三车道之间,后方有两条很浓的轮胎拖印,货车前挡风玻璃破碎,半个驾驶室深度挤压。在调查过程中小货车驾驶员黄某表示他车上装了新鲜蔬菜,从海宁出发,准备开往桐庐,当时在第三行车道上行驶,路上车也不多,车速大概90多公里每小时,感觉有点口干,右手去拿茶杯,左手顶住方向盘的同时与右手一起拧开杯盖,这时眼睛注意力放在了杯盖上,才拧开一半时,眼睛的余光发现自己的车子方向往第二车道偏了,距离二三十米就要撞上前方一辆大货车了,立即踩刹车的同时往右打方向,但还是撞上了。当时人卡在驾驶座上,费了不少劲才爬出来,还好反应还算及时,人只受了点轻微伤。最后交警认定黄某因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行车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得有任何分心驾驶的行为,一个小动作就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