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一生产企业存在消防隐患被罚

  近日,台州市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浙江沪特电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时发现,该单位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沪特电机有限公司亭屿车间的办公楼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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