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近日,台州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赴天台天宇家具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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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工业园区的天台天宇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问题,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天台天宇家具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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