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虽然不多,但对我们这些退休老人来说可不是小事。”近日,67岁的老徐作为员工代表,在领到拖欠的薪资后,对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老徐等15人都是退休老人,最大的已年过七旬。因为闲不住,老人们在嘉兴某小区找了杂工、保洁等工作,并与某物业公司嘉兴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今年8月,该物业公司从小区退场,老徐等人7月份的劳务费却一直未支付。多次讨要未果后,老徐等人准备维权。但因为他们均已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申请劳动仲裁。
正当老徐等人以为讨薪无望时,援助律师引导他们走诉讼途径维权。于是老徐等人将物业公司嘉兴分公司和物业总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务费4.5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人数多,年龄大,最好的办法就是‘少折腾’,尽量减少诉累,尽快为老人们讨回被欠的薪资。”南湖法院承办法官查看相关材料,并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原委后发现,该案事实较为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调解的空间大,于是引导双方优先选择诉前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委派并指导特邀调解员范大姐开展调解。
“之前从法官那儿了解到公司愿意支付工资,那我们商量后决定不要利息了,但钱得一次性付清。”老徐第一个发话。“老徐,现在分公司停止经营了,账上钱不多,我可以申请先支付一部分,但总的劳务费需要向总公司申请,一次性结清实在有困难。”调解室内,嘉兴分公司的负责人面露难色。如何在情理法上解决纠纷?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背靠背”释法说理,聚焦主要矛盾,寻找诉求平衡点。
“公司愿意付款,你们也希望尽快解决,我建议分期付款,约定最后付清的期限。同时,法院也会督促公司按期履行,如果公司不按约履行,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听到有法院督促履行,老徐等人松了一口气。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物业公司嘉兴分公司分期支付老徐等15人的劳务费,并在15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调解结束后,法官多次跟进付款进度,督促公司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目前,嘉兴分公司已经按约定足额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