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当前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反映强烈的线上线下市场不正当竞争乱象,突出平台(共享)经济、网络领域知识产权和商誉保护、医药购销、医疗美容等重点行业,集贸市场、校园周边、车站码头、高速服务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节假日、重大庆典、交易展会以及“双11”“6·18”网络集中促销期等重点时段,农民、儿童、学生、老人等特殊群体。
据介绍,专项行动紧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领域知识产权和商誉保护、违规商业炒作行为、违法促销行为、医药购销企业不正当营销行为、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等7大领域18种行为。
其中,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重点查处平台企业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实施限流、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捆绑软件、恶意不兼容等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或者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采用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误导性展示用户评价、以恶意好评触发电商平台惩罚机制、虚假营销、虚构流量数据、虚构交易互动数据、对经营者自身或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网络领域知识产权和商誉保护方面,重点查处经营者、平台企业对同行业竞争者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声誉等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线上线下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2020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1540起,罚没款7355万元,案件数全国居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