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钱塘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钱塘区临江街道某工业园区某印染公司进行消防产品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具灭火器已达到报废年限却仍在使用的情况,执法人员依法下发《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此后,钱塘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仍未进行整改。于是,依据消防法等相关规定,钱塘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对消防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某某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消防提示:过期、伪劣的灭火器应属报废产品,不仅因为压力不足而失灵,他们经过腐蚀轻微磕碰极有可能引发爆炸,须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