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4543件,审结5237件,同比上升14.17%和15.63%。”4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度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度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报告》及典型案例。
“继2022年实现近十年来首次破产案件结案数量超过收案数量后,2023年这一趋势得到延续,全省法院结案数量首次突破5000件,同期结案率达115.29%。”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卫宇介绍。2023年年初,浙江法院明确提出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制定印发《“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指标体系(试行)》,全面激发破产审判工作内生动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全年通过破产案件裁定认可债权4321.15亿元,其中金融债权1395.21亿元,处置房屋898.4万平方米、土地6.22万亩,安置职工1.96万人。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破产案件中充分彰显。
台州上市公司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务危机面临退市,法院创新“和解式”重整模式,仅用36天完成重整程序,成功阻止企业退市,保住1300多名职工饭碗;温州乐清宝乐能源公司及下属两家关联公司供应着乐清城区及中北部超10万户居民瓶装液化气生活所需,因债务申请破产清算后,法院采取“破产不停产”“分离式处置资产”保障居民用气未受影响,促成2.3亿元债权100%受偿……
面对涉困企业,浙江法院严格依法开展破产审查受理,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积极拯救”功能,化解企业债务纠纷、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2023年,全省法院共促成79家企业重整成功。
破产程序不仅是规范化的市场退出通道,也是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浙江法院持续深化执行和破产程序衔接,执行中发现企业被执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破产审查,尽早拯救企业,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
2023年,全省法院通过破产程序化解执行案件25699件,更加善用破产推动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执转破”有效出清终本案件的作用。
破产的其中一项功能是优化资源配置。浙江法院一方面通过破产程序,让不少符合市场需求但短暂遇到困难的企业重获“新生”;另一方面探索推进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也获得“新生”。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较2022年增加440件,同比上升52%;审结较2022年增加434件,同比上升63%。个债清理案件受理、审结数量大幅提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在面上稳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