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浙江检察交出答卷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检察机关而言,如何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4月23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助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共批准逮捕知识产权犯罪291人、提起公诉1881人;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监督意见54件,办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案件70件,办理了侵害“欧诗漫”化妆品、“贝亲”婴幼儿商品注册商标案等一批典型案例。

  我省检察机关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有力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涉亚运会和数字文化等产权保护,对中央宣传部、最高检等多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温州“3·19”侵犯亚运会吉祥物著作权、杭州黄某侵犯网络文学著作权等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有力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同时,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紧盯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先进制造等科技创新密集型重点领域,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共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21人。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高新技术企业被侵犯商业秘密案中,积极追赃挽损,在保障企业创新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挽回损失3000万元。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民事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胜诉权益兑现难的长期难题,我省检察机关加强刑事与民事协同,创新推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调诉结合”工作机制,全年共促成诉前调解118件,权利人累计获赔7000余万元。新昌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假冒名牌管道配件的案件中,通过“调诉结合”促成部分侵权人在诉前与权利人达成赔偿谅解,帮助权利人挽回损失100万元,同时通过引导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其他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获赔近300万元。

  为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优势互补,我省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全年共向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知识产权不起诉案件183件,针对发现的骗取版权登记等行为,与省版权局协同开展治理,对55件作品登记依法撤销版权登记。 

  此外,为实现对知识产权的高效保护,我省检察机关加强数字赋能,对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恶意阻碍创新不诚信诉讼行为分析研判,深挖监督线索。绍兴检察机关搭建数字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法院近三年1000多份裁判文书,挖出专门虚构影视作品著作权属,以专业虚假诉讼、借“维权”敛财的犯罪团伙,以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等罪名推动刑事立案23人,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提起民事诉讼47件,目前已有41件改判、5件裁定再审,有效惩治了知识产权权利滥用,推进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

  当天,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督局(知识产权局)还共同启动了“知产检察e站”。“知产检察e站”致力于打造线上线下并行的增值化“一站式”服务平台,将以独立板块形式在“浙里办”上线,具备提起刑附民诉讼、申请涉案企业合规、申请知识产权法律监督、信息发布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