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名被执行人为何集体向执行法官道谢?

  “李法官,感谢您一趟趟帮我们沟通协调。这个案子要是再拖下去,我们这几十家商户的损失就太大了!”“是啊,花了十几万元刚装修好的店面,差点打水漂了……”近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接待室,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签下结案申请书时,在场的20多名被执行人都如释重负,集体向执行法官道谢。

  这些被执行人都是萧山某商业综合体的租户,有的开餐饮店、有的开汽修店……他们所经营的商铺,是从“二房东”某实业公司处租来的。2023年,因“二房东”违约未付房租,“大房东”某投资公司向萧山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支付拖欠房租并腾退返还房屋。判决生效后,投资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众实际使用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公司都因此被列为负有腾退义务的被执行人。

  “这起案子执行标的大、被执行人数量多,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今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诚看完案卷材料后决定,先去现场摸摸底,“被执行人大部分是个体户,腾退与否关系大家的生计问题。”

  听说李法官是来调查情况的,租户们纷纷放下了手中的生意,围了上来。大家提出,“大房东”“二房东”打官司,但他们作为租客,都正常交了房租,不能因为他们两家的矛盾影响租客经营;有的租户说,店面刚花了很多钱装修好,如果要搬,这个损失谁来赔;还有的租户说,店里有十几名员工,一旦关了,员工们的生活怎么办……

  一方面,拿回房屋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判决机械执行、腾退房屋,20多家租户前期的投入打了水漂,上百名员工面临失业,还极有可能引出租户和“二房东”间20多件衍生诉讼。可以说,这起案子一头连着营商环境、一头连着万家灯火。

  “商户们更关心自家买卖能否照常经营,对出租人是谁倒不在意。”李诚根据走访情况,迅速调整办案思路,将调解作为化解本案“第一选择”——在依法对实业公司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上门了解申请执行人的真实想法和调解可能性。

  “法官,我们收回房屋后是要继续对外出租,但我们准备整体招投标,不可能和现在的租户一家家重新签合同。”投资公司代理人坦言。尽管暂无实质化解办法,但李诚在反复和双方沟通过程中能感觉到“双方都不拒绝和解”,于是,决定邀请双方到法院“面对面、背靠背”沟通调和。

  调解当天,租户代表开门见山提出:“我们想要在原本约定的租期内继续使用店铺,没支付完的租金直接给你们。”而投资公司代理人仍旧坚持整体挂招投标。“如果中标者同意租户继续租用呢?”对于租户提出的这一可能性,投资公司代理人表示,只要中标人同意,他们也没有问题。

  见双方松动,李诚趁热打铁:“那双方各退一步,投资公司再宽限一些腾退时间,等招标结果出来。我们也会尽力协调。”这一提议既不违背投资公司的利益,又给租户们争取了喘息时间,双方达成初步和解。

  一个多月后,好消息传来,案涉房屋完成了招标。此后,新的“二房东”竞得商业综合体的经营权,对实业公司尚欠的租金进行了清偿,并同意租户们继续租用并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投资公司第一时间申请结案。

  当申请执行人在结案申请书上签下最后一笔,不仅是当事人放下心来,李诚也松了一口气——这意味着,20多家商户以及员工们的生计保住了,潜在的20余起纠纷也一揽子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