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的当事人为何给法官送来感谢信?

  “应法官,虽然我当时输了官司,但我一点都不生气,反而非常感谢您!”近日,温岭市松门镇的戴女士给温岭法院的办案法官送来了一封感谢信。

  事情还要从3年前说起。戴女士是一名从事养殖生意的企业家,2021年9月,某村委会养殖塘对外公开招标,戴女士高价中标,以每年30万元的费用承包下了67亩养殖塘。双方签订《养殖塘承包协议书》后,戴女士按期缴纳了租赁费用。可是,当她准备投入生产线时,却被相关部门告知,部分养殖塘可能系基本农田,无法取得相应的养殖手续。

  “村里坚持说可以用于养殖,可我手续办不下来。”戴女士说,“养殖生产线需要近千万元的投入,到时候基础设施建了,万一不能养殖,我将面临巨额损失。”为此,2022年8月,戴女士向温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养殖塘承包协议书》无效。

  养殖塘到底属不属于农田?温岭法院松门法庭庭长应昌波受理此案后,仔细核对了双方提供的证据。他发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部门在不同时期记载的图纸并不一致。为了明确养殖塘的四至界限,应昌波多次走访现场查勘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测绘,最终确定承包地为坑塘水面,未划入基本农田。基于此,温岭法院驳回了戴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到此便已终结,建设海虾养殖基地,法理上已不存在障碍,可实际操作中,戴女士又有了新的顾虑。这事,还没“了”。

  “既然养殖塘不是农田,那我还是想在这里继续建设养殖基地的,但是现在部分村民对我意见比较大。”戴女士告诉法官,因为她起诉了村里,一些村民曾向村委会提出意见,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在村里投资,若没有村民的配合和支持,后续可能还会有诸多麻烦。”

  为修复双方之间的关系,应昌波决定再向前一步。判决后,他多次来到村里,与村书记以及村民代表进行沟通。“我听戴女士说,她承包养殖塘是为了建设现代化的海虾养殖基地,所以愿意用更高的价格投标,并愿意长期投资。打官司是为了化解矛盾,而不是为了结怨。”应昌波给村民们分析利弊,表示基地建起来,大家也会有更多工作机会,村里的收入只会比原来好。

  村民们的抵触情绪一点点消融,村书记也表态说:“我们当时招标的初衷也是为了发展村里的经济,戴女士之后办理养殖手续或者其他需要帮忙的,我们肯定大力支持。”就这样,当事双方彻底握手言和。

  应昌波后来上门回访时,戴女士与工人们正热火朝天地搭大棚、安设备,兴致勃勃地向他描述了生产计划。“现在养殖基地小有规模,产量也很好,带来了很不错的收益。”今年,养殖基地喜获丰收,一直心存感激的戴女士又特意手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