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还有野味售卖吗?原先的野味餐馆有没有依法整改?《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龙泉市检察院第一时间行动,于2月26日发出首份涉“野”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2月25日,龙泉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对全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超市、小型餐馆以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市“紫晶野味馆”“三耳朵蛇馆”“野味农家菜”等34家小型餐馆的招牌上仍显示提供“野味”餐饮服务,存在宣扬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食用的陋习,违反了《决定》及相关法律规定。
为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龙泉市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在第二天即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涉“野”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龙泉相关行政部门严格查处违反《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全市范围内餐饮业门店招牌仍显示提供“野味”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整顿,彻底革除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龙泉市检察院正和相关行政部门进一步沟通,督促他们尽快做出相关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