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省首个跨流域司法协作机制
丽温法院合力护航诗画瓯江

  6月2日,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丽水、温州两地10家基层法院在龙泉共同签署构建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这是全省首个跨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将形成司法保护诗画瓯江的合力。

  瓯江是浙江省内仅次于钱塘江的第二大江流。非法排放工业废水、污水,非法倾倒化学污泥,非法捕捞水产品……近年来,丽水、温州两地法院审理判决了一批涉瓯江污染环境案,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但是环境要素具有流动性、扩散性的特点,污染行为会呈现跨区域性,比如跨区域排放污水、异地倾倒危害物品等。此外,区域内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也需要统一。这些都需要建立跨流域司法协作。

  龙泉市法院常务副院长黄明介绍说:“构建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有利于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格局,有效凝聚生态司法保护合力,形成整体效应,护航瓯江流域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

  构建瓯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后,类案统一裁判、协作联动对接、会商通报宣传、人员培养交流合作、专题研讨等工作机制将建立健全。此外,两地法院还将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模式,针对跨地域的涉瓯江流域重大生态环境案件,通过指定管辖,更有力地打击跨地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