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高速服务区劫走“三无”口罩
浙江公安严打涉疫类违法犯罪行为,已刑事打击854人

  3月2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履行打击主责主业,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涉疫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类违法犯罪案件3553起,刑事打击854人、行政处罚7238人,有力护航我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就在不久前,省公安厅针对当前及后一阶段涉疫违法犯罪变化发展和趋势,专门召开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就主动调整应对、持续深化打击、严格依法办理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会后,根据各地侦查工作实际,省公安厅督办了生产、销售假劣口罩类案件16起,非法经营类案件2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4起,诈骗类案件17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类1起,总共5大类40起涉疫犯罪案件。

  在省公安厅公布的这40起督办案件中,其中有1起抢劫防护物资、销售伪劣产品案比较特别。

  2月16日晚,犯罪嫌疑人张某等3人,获悉曹某将运送“三无”口罩前往杭州。经事先预谋,他们认为曹某运来的口罩有质量问题,哪怕被抢劫也不敢报案,如果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执法的名义,可以顺利“扣下”这批货。

  2月17日中午,张某等人在申嘉湖高速嘉善服务区,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强行拦截曹某的货车后,打电话向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并将曹某连人带车押往萧山。途中,又以“伪劣口罩被全部查获要重判”等言语威胁曹。在绕城高速下沙服务区,他们将货车上其中43箱(10.75万只,价值约40万元)口罩转运至萧山某仓库。

  随后,张某等押送曹某货车和车上剩余33箱(8.25万只)口罩,交由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张某分批将抢劫所得的10.75万只口罩销售,总销售额达50余万元。截至发稿前,该案已刑拘6人、取保候审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