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 多方参与
浙江社区矫正工作的行刑社会化之路
2014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社区矫正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浙江作为试点省份之一,二十年来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近45.7万人,运用多种手段开展教育帮扶近44.9万人次,成功帮助大量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不仅如此,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年重新犯罪率平均仅为0.07%,远低于全国0.2%的考核指标,这皆归功于极具浙江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
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彭磊表示,浙江的社区矫正工作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坚持党建引领,健全机制体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通过数字赋能,制度重塑,走出了一条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行刑社会化之路。
知微见著
涉海涉渔案例凸显工作成效
贝某某是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2022年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在普陀区进行社区矫正。
贝某某为船老大,和在其船上十几名打工渔民一样,除了捕鱼没有其他谋生技能。他们都是家里创造收入的主力,不能出海干活,可能影响十几户渔民家庭收入。但他们出海作业时,监管成了工作人员的难题,海上距离远、信号差,电子定位不准确,很难确定位置和掌握生产生活真实情况。
在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东风吹拂下,普陀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智慧矫正”优势,开发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联合管控平台,通过进出港申请、上下船登记、船舶轨迹等模块,实时核查社区矫正对象随船进出港情况、船只人员轨迹一致性情况,全维度精准掌握矫正对象实时情况。同时,通过在线签到、视频核查、短信中心等模块及渔政北斗系统等功能,并不定时通过船上卫星电话进行抽查,实现了对贝某某所在位置的即时性抽查和核对。
7月初,贝某某顺利解除了矫正。一年来,他所带领的渔船能够正常作业,年产值达到150万元以上,给自己和船上就业船员带来稳定的收入。矫正解除之际,贝某某激动地向普陀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普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中该局充分利用数字化监管平台,通过宽严相济的管理方式,使从事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贝某某既得到了有效监管,又得到了就业权益保障,既对贝某某自身尽快融入社会创造了良好条件,也使得在该船上作业的一批船员有了工作保障,数十户船员家庭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做到“共富路上不掉队”,起到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仅仅是浙江社区矫正工作下的一个小小缩影,从中亦可看到社区矫正的浙江特色。正因如此,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主办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现场交流活动在浙江舟山举行。来自全国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代表齐聚舟山,共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实践与创新发展,做实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
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自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后,浙江社区矫正工作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通过数字化改革,目前已形成了极具辨识度的行刑社会化之路。
顶层设计
省委常委会精神明确方向
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六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浙江名列其中。2004年5月31日,杭州市上城区在全省各试点地区中率先启动实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此后浙江矫正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直至2006年迎来标志性节点,为此后浙江推进矫正试点工作定下了基调。
2006年4月30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与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义以及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是下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
据了解,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六个试点省市中仅浙江一例,足见浙江省委、省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程度,在该会议精神指导下浙江矫正试点工作迎来高速发展,在探索方面作出多个全国首创。
根据省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06年10月26日下发《关于下达2006年度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单位专项工作经费的通知》,标志着浙江省社区矫正财政保障机制正式启动。同年11月21日印发的《浙江省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明确了社区矫正经费的保障标准、配套比例、开支项目等问题,该办法的出台,使浙江省的社区矫正财政保障机制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
2006年,浙江投入使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软件;2008年,浙江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等十单位联合发文,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组建志愿者队伍;2009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于国内最早成立社区矫正专业,为浙江社区矫正工作人才储备打下良好基础……
2014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社区矫正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等作了全面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指明了方向。由此浙江社会矫正工作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完善和深化。
2018年9月1日,浙江省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此举进一步在人员编制上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保障。
在2020年《社区矫正法》实施之后,浙江社区矫正工作迎来新篇章,走上法治化、规范化之路,浙江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建设迈入新台阶。浙江省司法厅同年编制《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实务指南》,出台25个覆盖社区矫正全流程的省级地方工作规范,实现省域内社区矫正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管理“五统一”,较好解决了地区之间执法尺度把握的差异性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执法公信力。
2021年,浙江省社区矫正机构积极推动社区矫正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全国率先推进社区矫正“矫务公开”工作,初步构建了制度完善、框架明晰、权责规范、渠道丰富的“矫务公开”工作体系,社区矫正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不仅如此,浙江省还制订了《社区矫正机构权责清单》,公开透明执法,建立阳光执法模式。公开权利责任范围的同时,公开案件办理流程和加强执法行为监督。将社区矫正监督内容及要求纳入人民监督员、法治监督队伍日常监督职责,积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社会监督队伍。
多方参与
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
在经费、人员、编制有所保障的前提下,浙江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此外还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地域特色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走出了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之路。
在“党建引领”方面,浙江矫正工作试点以来一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握高标准打造红船圣地、党建高地和党群服务基地的契机,围绕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发挥党员先锋优势,将矫正工作纳入社区治理网格,通过党建引领,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助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得益于充足的资金保障,购买社会服务成为浙江社区矫正工作极具辨识度的特色,而在此基础上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也是工作亮点之一。
自试点工作以来,浙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引入多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机构的刚性执法和社会组织的柔性服务有机结合,有效提升矫正帮扶效果。由此,浙江社区矫正工作中形成了一批极具辨识度的品牌,如湖州市德清县晨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天宜社会工作服务社等等。
至2022年底,浙江省已有82个县(市、区)向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等购买社区矫正服务,覆盖率达到91.1%;有53个专业社会组织、24个社团组织和31个行业协会参与社区矫正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
2022年6月,浙江省司法厅与浙江开放大学签订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战略合作协议,系全国首次社区矫正依托开放大学开展的教育帮扶合作。此举标志着浙江省社区矫正与开放大学合作的全面启动,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可通过开放大学平台以“空中课堂”形式接受学历提升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创新教育资源、整合帮扶力量,推进实现“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有力的保障。目前,宁波开放大学、衢州电视大学等20多家单位被授予“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柯城区、江山市等30多家社区矫正中心设立了“开放大学教学点”,全省已有3705人获得了高中学历证书,4812人获得就业技能培训证书。
数字赋能
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同时,借着浙江省打造数字变革高地,浙江省社区矫正机构以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发挥智能化优势,建立“智慧矫正”机制,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精准矫正水平,使得社区矫正工作数字化走在全国前列。
自2021年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大会以来,浙江省司法厅扎实谋划推进全省“浙里社区矫正”应用体系建设,以数字化构建形成“管理智能、管控精准、管教便捷、协同高效”的矫正治理新格局,“浙里社区矫正”应用率先实现五级贯通,获得浙江省委政法委授予“数字法治好应用”荣誉。
据了解,浙江社区矫正推进数字化建设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深入推进“智慧矫正”建设。结合司法部“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智慧矫正”顶层设计,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教育帮扶质量。浙江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申报数量和建成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其次是积极搭建线上教育帮扶平台。浙江省司法厅开发线上社区矫正主题库,集成“一县一品”驾驶舱,不断丰富教育培训资源,为开展线上教育帮扶提供有力支撑。最后是不断提升心理矫治水平。创新打造“浙里连心”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数字化监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心理创伤,顺利融入社会。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浙江课题组成员、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褚国建表示,梳理浙江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可以看出2006年浙江省委常委会的会议精神为其定下了基调。在省级层面,浙江社区矫正工作是受习近平法治思想影响最早也最深远的省份,是在党建引领下依靠群众力量充分发挥矫正功能而构建的社区矫正机制。近年来,浙江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就是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宽严相济”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断丰富其内涵。故就其本质而言,浙江的社区矫正之路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