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分止争化干戈 情理交融促和谐
金东法院携手特邀调解员“大胡子” 走心调解推动基层善治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近年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落实非诉解纷法官全域指导机制,探索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新模式,进一步架起群众与法院间的沟通桥梁。2023年,金东法院指导诉前调解成功案件4064件,同比上升103%;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94.04%,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三。

  “面对面”上门调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您能帮我们化解矛盾。”案件当事人金某向“大胡子”调解员王卫新恳求道。

  当事人金某与杜某系相邻商家,2023年1月双方因争抢生意产生肢体冲突进行互殴,期间金某推搡杜某致其轻伤二级,后检察院以金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诉至金东法院。承办法官认为仅依靠一纸判决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甚至易放大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金某亦希望赔偿杜某损失以取得谅解,遂决定将案件交由“大胡子”进行调解,从源头上帮助两家人修复邻里关系。

  “我不接受调解和赔偿的,我们矛盾都是日积月累的,我觉得就要让他长个教训,以后才不会来欺负我。”面对当事人杜某拒绝调解的态度,“大胡子”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与其沟通,却屡屡碰壁。数次调解失败后,他决定上门开展调解工作,5次到杜某家中开展思想工作,引导其换位思考,消除抗拒、对立情绪。在他的耐心劝导、释法明理下,杜某认识到自己在纠纷中也存在过错,邻里应和睦相处而非打架互殴,同意“大胡子”的调解方案即接受金某的道歉及赔偿款16万元,并当场出具谅解书,双方握手言和。后金东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

  法院在坚持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适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通过“大胡子”的参与,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积怨,兼顾司法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心贴心”一线调查,绘就为民美丽“枫”景

  王卫新曾收到三面锦旗,来自同一案件的原告、被告与第三人。

  原告黄某、被告姜某分别为案外人盛某(已病故)的第一任、第二任前妻,第三人朱某为盛某继母。被告姜某与盛某婚后建造涉案房屋,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以盛某与第三人朱某的名义审批取得,被告姜某女儿方某曾出资40余万元参与房屋建造。因病故前原告黄某对盛某悉心照料,盛某在遗嘱中表明涉案房产“在(占)地面其中我的份额全部留给前妻黄某继承”,三方当事人因此产生物权保护纠纷。

  此前原、被告针对涉案房屋存在长期纠纷,均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导致矛盾越积越深。金东法院多次召开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认为调解是处理该案的最佳办法,最终决定由王卫新开展调解。他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发现法院曾判决确认盛某遗嘱内容合法有效,结合其他事实,涉案房屋存在多名共有人的可能性。调解中,关于涉案房屋的享有份额三方当事人均不愿让步,调解一度僵持。为彻底化解矛盾,他与三方当事人分别沟通内心想法,结合情理法多角度分析“症结点”,深入浅出地释法明理,明确房屋享有份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盛某遗嘱也是真实有效的,你们如果早点和解也能尽早过自己的生活。”经过3个月的耐心劝导,当事人均同意作出让步,达成庭外和解,约定涉案房屋(共5层楼)中一楼使用权归原告黄某所有。

  “实打实”诉源治理,打造调解“金”字品牌

  参加调解工作的11年来,王卫新兢兢业业,常常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微信与当事人耐心沟通,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群众亲切称其为“大胡子”。2020年3月,王卫新牵头成立“卫新调解工作室”,2021年10月工作室受邀入驻金东区社会治理中心,承担全区疑难矛盾纠纷的兜底化解。近三年来,他成功调解纠纷共计1163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6件。收到锦旗200余面,荣获2023年度“浙江好人”、2023年全省优秀调解员等称号。

  人民调解员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指导和支持调解工作是法院的重要职能。金东法院推进诉调衔接工作,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发挥调解金字品牌效应,以“法官+调解员”的模式共同发力,现已联合区司法局聘任27名调解员入驻区社会治理中心,切实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