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变“营运车”后,保险拒赔纠纷频发 如何开展源头治理?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如今,随着网约车的流行,把闲置的私家车用来短期出租、营运,成为不少车主的选择。但是,“私家车”变“营运车”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往往会以车辆使用性质改变拒绝理赔,由此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如何开展源头治理?近日,一场关于推进车险领域问题治理的座谈会在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议室召开。

  杨某某是一名车主,曾在宁波奉化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载明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车。但实际使用过程中,他经常会把车挂到网上进行短期出租。不久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申请理赔时,杨某某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为此,杨某某把保险公司诉至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除了将私家车挂在网上出租,还有不少车主将车辆用于接单拉货、全职或兼职运营网约车。”奉化法院江口法庭庭长单宏洁介绍,2023年,浙江法院受理涉及车辆使用性质改变的案件数高达1209件,相较2022年增幅达38%。攀升的数据背后,是车险险种单一,无法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的困境。

  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国网约车司机注册量达657.2万人,相当于一个二线城市总人口数,仅2023年新增网约车司机数量就达148.2万人,增幅为29.1%。但当前,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较为单一固定,我国境内保险公司只有家庭自用车性质和营运性质这两种车险,如果被保险人有短期营运的现实需求,就会遇到没有合适投保产品的问题。“对于短期营运车辆来说,买‘营运车险’费用高不划算,买‘家用车险’又会被拒赔。当前的保险政策与消费者多层次、差异化的需求并不匹配。”单宏洁分析道。

  为了助推解决源头性问题,奉化法院在梳理相关案件后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宁波市奉化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分析和研判,调整保险政策,推出紧贴市场需求的商业车险产品;同时召集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研讨车险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共同推动政策调整。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给予回应,表示将向交通主管部门反映,对家庭自用车的非法营运加大打击力度,对网约车司机加大守法宣传力度,通过共享网约车数据等方式,指导保险公司规范网约车承保流程,正确引导改变使用性质的车主按照合法合规要求及时变更登记;同时将积极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议,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有序增加产品供给,为顺风车等合法兼职营运网约车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关于推进车险领域问题治理的座谈研讨也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大家达成共识:宁波市辖区内的保险公司可向网约车平台提出查询申请,便于掌握上一年度所承保车辆的平台接单数量、频率等,从而为判断车辆使用性质有无发生改变以及本年度保费是否调整提供决策依据,从源头减少纠纷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