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艳国旗飘起来,随船出海!

  8月1日上午,舟山沈家门渔港内挤挤挨挨停满了渔船,为期3个月的东海伏季休渔期将于当日中午12点部分解禁,船老大们和渔民摩拳擦掌、神情兴奋。这时,突然传来一阵唱国歌的声音,原来,在一艘渔船的甲板上,船老大和渔民们面对飘扬的崭新国旗,列队肃立、齐唱国歌。别的渔船上的渔民也纷纷看向自己船上的国旗,也跟着唱了起来。“我们船上的国旗,新的,鲜艳得很!”一名船老大自豪地说。

  这一面面鲜艳的国旗飘扬在渔船上、随船出海,离不开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前期的宣传教育。

  此前,普陀区人大代表发现,停靠在码头的渔船上悬挂的国旗多有破损、褪色,进一步走访调查后得知,当地广泛存在渔船上国旗易损坏褪色、渔民自觉维护国旗意识不强、区内无明确的国旗回收点位、渔船无统一的国旗悬挂标准等问题。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做好国旗管理工作的通知。4月,普陀区明确区司法局为统筹协调国旗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联合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等8个部门贯彻落实国旗法。普陀区司法局迅速牵头起草了《进一步规范国旗升挂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升挂国旗的机构、场所及时间等,明确了相关单位监督管理职责。其中明确,将回收的国旗进行统一收储,参照涉密材料规范方式进行集中处置。

  渔船成为普陀区司法局的重点工作对象。结合渔船安全执法工作,普陀区司法局加强对进出港渔船国旗使用、悬挂情况检查,对个别不规范悬挂、使用国旗的渔船,责令整改,4月以来共检查渔船56艘次,发现问题7处,均已整改完毕;打好“宣防组合拳”,依托普陀宪法广场宣传栏、交通枢纽、办事窗口、电子公告栏等地播放刊登国旗法宣传海报,结合普法宣传、“网格夜访”等活动加强对国旗法的宣传;打造“法随远洋”普法品牌,利用休渔期、回港避风等时段送旗、送法上船,4月以来共计宣讲10余场次,普及对象上千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把国旗法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计划把每年国庆节前的9月27日(‘9·27’谐音‘就爱旗’)作为普陀区的国旗法宣传日,进一步增强群众尤其是渔船民的国旗意识、法治观念。”普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