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当事人 法院喊你交税了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共同出台《关于对民事案件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这意味着自2019年12月2日起在上城区法院立案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执行实施类案件中,申请执行人通过执行程序获得给付的利息收入,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将向税务机关通报,由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近年来,受经济形势影响,上城区涉民间借贷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类执行案件数量猛增。2018年至今,上城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间借贷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类案件2210件,申请标的额26亿余元,执行到位7亿余元。

  为加强民间借贷协同治理,落实税收征管工作要求,上城区法院主动对接上城区税务局,于今年7月30日完成全市首个职业放贷人征税案例,由法院协助征收欠缴税费共计74836.14元。此次《征税纪要》的出台,是上城区法院、税务局根据本辖区内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执行实施类案件的执行实际,共同对案件执行中利息收入应纳税款进行的联合征管。

  据了解,上城区法院、税务局将以《征税纪要》的出台为契机,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联络员机制,指定日常联络部门和联络员,负责落实相关信息交换、案件跟踪、税费入库、数据统计等工作。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民事执行程序中涉税费问题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解决日常工作对接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继续细化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共享、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为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