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与龙山镇、西溪镇在陈亮故里桥下南村联合举办“乡村振兴法治水平提升行动”启动仪式,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需要法治的有力护航。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永康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乡村振兴法治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永康将在各镇(街道、区)开展乡村民主法治环境提升工程、乡村法治建设“领头雁”培养计划、乡村法治指导员“联乡包村”实践活动,选派百余名法院干警、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乡村法治指导员等。
同时,永康市还率先在龙山镇梅陇村、桥下东村、后宅村,西溪镇桐塘村、上坛村5个村,建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