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必先推进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去年4月,省政府启动“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以乐清市、长兴县、台州市黄岩区为试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1年多来,试点地区步履不停、创新不止,努力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来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在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中,探索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路径,绘制更美的法治浙江新蓝图。
乐清:固化监督程序 “七段式”工作法发力
11月1日,由乐清市司法局和该市监委、政府、检察院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成的行政执法监督组,来到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燃气站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监督组成员显然是“有备而来”,他们不仅以照片、视频等形式,将此前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面对面”地予以通报,现场查摆、当场“出汗”,还对相关台账、案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要求立即落实整改。
乐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督后,行政执法监督“回头看”
这样“动真格”的行政执法监督,在乐清已不是第一次。2018年初省政府确定乐清市为全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以来,乐清市逐渐归纳、完善出“选题、暗访、查摆、公开、纠正、通报、回看”的“七段式”工作法,从精心研讨监督选题入手,固化执法监督程序,“巧借力、做实功、促长效”。
为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中要点、精准有力,乐清市司法局从市信访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本地论坛等途径入手,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纠错率和败诉率比较高的案件等,每期找准拟被监督单位的一个切入点,选取备选主题,召集协作单位和特邀监督员召开选题研讨会,精心探讨。
确定选题后,乐清市司法局执法监督人员带队,在监督检查前用3-7天时间,集中对被监督单位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进行暗访,并利用手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证据记录和固定。暗访后,监督组随即召集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通报暗访结果,播放暗访照片、视频,检查相关制度台账、执法案卷等,并请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到暗访现场查摆,当场“出汗”、查找问题、落实整改责任。
每期监督活动,乐清还通过媒体公开、送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纠正、定向通报、年度“回头看”的形式,加大公开力度,狠抓问题整改,巩固监督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这样的“七段式”工作法,乐清市不仅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还有效破解了行政执法监督“只痒不痛”的问题。以商业预付卡监管专项监督为例,乐清市商务局在当晚便召开党组会议和预付卡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建立整改领导小组,充实强化执法力量,落实整改措施。3个工作日后,乐清市商务局就在乐清市政府网站和当地媒体上发布《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工作的公告》,开展全市性预付卡备案工作,相关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
黄岩: 法制监督约谈 让监督刚性十足
2018年5月,随着《黄岩区人民政府法制监督约谈制度(试行)》的实施,法制监督约谈成为当地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的一件利器。
根据制度规定,对在一定时期连续引发行政纠纷、或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或复议案件多次被纠错等不符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行为,均可启动约谈程序。
法制监督集体约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一制度实施的当月,黄岩区副区长蔡理明针对黄岩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行为主持了首次法制监督约谈;6月初,黄岩区区长陈建勋作为约谈人,对黄岩区2017年以来发生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或正在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存在败诉风险的11个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进行法制监督集体约谈;今年8月,蔡理明又对黄岩区复议被纠错、诉讼败诉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集体约谈,并要求在15日内上报整改方案……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直接约谈各单位“一把手”和分管负责人,“被约谈”的压力显而易见。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刚性、形成监督合力,黄岩区还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制度。区司法局与区法院、检察院、人大、监察委等分别建立府院协作、公益诉讼协作、监督联动协作等一系列机制,在联合监督中查找各种问题的症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年多来,秉承着“把权利还原于责任、把责任还原于服务、把服务还原于民心”的工作理念,黄岩区在不断探索、创新中,逐渐建立起了“一条投诉专线、两个监督服务窗口、三处基层维权受理点、四支执法监督队伍、五项配套制度、六大监督重点、七道监督环节”为框架的执法监督体系,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全区执法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成熟化、常态化的轨道,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争议得以有效预防和化解,监督高效化显著提升,执法队伍进一步充实,试点成效已经显现。
长兴:制度机制引领 推进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防范行政执法违法风险,关键在于筑牢防控风险的防线。早在2016年,长兴县政府法制办就联合县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行为违法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原县国土资源局、国税局、水利局3家单位试点,排查、梳理出容易产生行政执法违法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
长兴县聘任2019年度执法监督员
以原长兴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为例,通过排查,国土资源局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等10项行政权力事项中排查出106个风险点,水利局在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等13项行政权力事项中排查出98项风险点。通过详细彻底摸排风险点,对不同等级的风险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切实遏制和减少行政执法领域违法行为发生。2018年,长兴又在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推广实施这一做法。2015年至2018年,长兴县行政诉讼败诉率从31%降至8.8%。
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根本在于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长兴县司法局将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制发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风纪规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通过规范各类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细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环节和步骤,保障监督程序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公信力和监督效果。
做强监督,不仅需要制度机制的规范完善,还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和全社会的协同发力。在长兴,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当地已经打造出专职监督队伍、各领域专业骨干、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法律专家4支执法监督队伍,调动起了全社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积极性。
随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在浙江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健全现代法治体系,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对深化机关效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推进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浙江已凝聚起法治政府的强大合力,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把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