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2个月的丁成(化名)刑满释放。当天,他主动向诸暨市看守所监管民警递交了加入诸暨市“路路通”交通安全宣传志愿服务队的申请报告。和丁成一样,近半年来,通过管教民警、交通警察、检察官三方联动为醉驾人“醒酒”,该市已有6名醉驾服刑人员走出高墙后自愿加入了“路路通”志愿服务队,从交通违法者变成了交通维护者。
近年来,尽管各地严查和整治酒驾的力度不减,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一些醉驾违法人员走进看守所后,心里仍不服气,有的认为自己酒后开车并没有妨害到他人,有的则觉得自己“运气差”才被捉到,并未意识到醉驾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为此,诸暨市看守所将监管职能与社会服务功能有机结合,把“枫桥警务”模式运用到监管教育环节,实施由管教民警、交通警察、检察官三方联动的教育改造模式,因势利导,帮助醉驾服刑人员认清问题本质,不让他们带着积怨旧账出所。为此,他们邀请交警和驻所检察官,以出题问答和事故警示等形式,多次对醉驾服刑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效果。
因醉驾被拘役的陈某,刚入监所时并不服管教,存在抵触情绪。他认为,自己喝酒驾车并没有影响到他人,是交警“小题大作”。监管民警和交警、驻所检察官对症下药,通过集中上课和多次谈心,帮助陈某提高认识。最终,陈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表示一定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警言,争做交通法规的维护者。他说,下月初自己刑满释放后,就想加入交通安全宣传志愿服务队,为确保道路安全出力。
“醉驾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出所后的监管尤为重要。对危险驾驶刑满释放人员,5年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跟踪教育回访,同时加强警民合作,避免他们走出高墙后再次发生交通违法事件。”诸暨市看守所所长楼忠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