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亩的油菜地,长势喜人,黄灿灿的一片。再过几年,这里种下的桃树也会开花,到时候一定很美!”近日,衢州衢江区检察院干警对杜泽镇四村周村殿矿山修复现场勘查后,欣喜地发现,3年前因遭非法采矿、肆意采挖变得光秃秃的矿山,如今已经旧貌换上新颜,春意正浓。
2016年1月,衢江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周村殿多座山体被开挖盗卖,山体损坏严重。办案干警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整座山几乎被挖平,植被被严重破坏,页岩被大面积机械化开采。现场还堆放有大量石料,货车来来往往装运,扬尘一片、噪声不绝。
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核实违法行为人方某某于2013年至2016年期间,在没有办理任何采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挖掘机、重型自卸货车等机械挖掘手段,非法开采杜泽镇四村周村殿页岩10万余吨,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70余万元。
2016年1月,衢江区检察院向国土部门发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方某某非法开采行为,防止损失进一步夸大,并对上述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同时,方某某非法采矿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涉嫌非法采矿罪,衢江区检察院继续跟进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对方某某案立案调查。
经检察院依法监督,方某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的肆意破坏行为这才被强制终止。
2017年4月,方某某因非法采矿罪被衢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2018年,衢江区检察院对方某某非法采矿案的后续进行了跟踪监督,民行部主任罗爱珍和同事再一次来到周村殿,当时眼前的场景让他们揪心:想不到,方某某非法采矿案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已经1年多过去,但因其非法采矿破坏的那片矿山,依然是岩石裸露,山体大面积缺损、塌陷,地上只能看到一些野生的杂草,土壤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被严重破坏,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功能丧失,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遭受的破坏仍在持续。“虽然案子办了,但办案的目的并没有实现,山体的‘伤疤’仍在,环境并没有得到修复。”罗爱珍说。
衢江区检察院经讨论决定,对该案一督到底。2018年6月,衢江区检察院向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方某某未治理修复矿山地质环境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这也意味着,如果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相关职能部门仍没有督促修复并采取积极措施,将会成为被告,被诉至法庭。
收到检察建议后,国土部门高度重视,会同杜泽镇政府实地查看,商讨治理修复方案。去年10月,杜泽镇政府与方某某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修复责任书,责令其对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实施土地平整,植树绿化。经平整,被方某某盗挖、破坏的山体及山下堆放石料的园地达20亩。这20亩地,随后被遍植油菜,种上桃树。如今,大片大片的油菜花开出了一片金黄,桃树苗也已经成活,曾经灰尘漫天的石料盗采工地,成了春天里的一道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