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检察院雪中送炭!”这是老徐(化名)这几天说的最多的话。3月29日上午,嵊泗县检察院将2.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老徐的女婿小王(化名)家里,为这个困难家庭送去融融暖意。
小王的妻子智力缺陷、没有劳动能力,女儿尚在读书,全家人就依靠小王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和400多元的低保金。丈人老徐一直用自己的退休金帮助女儿女婿。
然而2017年12月的一个晚上,小王在接女儿晚自习放学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伤,造成骨盆等多处骨折。交警认定肇事司机李某负主要责任,小王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以来,小王已花费医疗费等约40万元,后续还需一笔为数不小的康复费用,与肇事者已支付的赔偿金相距甚远。如今,小王因尚未康复,行动不便,还无法上班,所在单位停发了他的工资,女儿又刚上大学,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今年3月中旬,嵊泗县检察院在落实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工作中,排摸了解到上述情况。检察官主动上门走访了小王一家。
通过实地查看,检察官认为小王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即向他们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程序、需要的资料等,引导他们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后,嵊泗县检察院审查了小王的国家救助申请,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检察官走访了交警部门和所在社区,了解原案案情、家庭情况等,并听取意见建议。经调查核实,小王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2.5万元。
为了使救助金真正既救贫又救急,嵊泗县检察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辟了司法救助优先、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4天内便审查完所有案件材料,并制作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