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态追刑责就没事?增殖放流安排上

  近日,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苍南县法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80余万尾大黄鱼鱼苗,投放至北关岛海域。

  据悉,为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苍南县法院将制度创新和调研工作,作为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的着力点,不断摸索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强化案件监督指导工作,优化审判工作内外部环境,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水平。该院出台了《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裁判标准》;同时鼓励被告人根据犯案件情节,自愿缴纳相应生态修复金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苍南县法院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专题会议纪要等方式,参与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庭审直播等活动,引导普通群众积极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作贡献。近3年,该院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136件,判处被告人3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