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6月14日,记者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安委会已于当天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立即开展为期6个月的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针对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按照“实之又实,细之又细”要求,进一步排查前期工作的薄弱点和梳理需要突破的重点,增强工作举措针对性,通过立即深入开展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消除燃气企业、管道、用户和运输等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效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以城镇燃气领域、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和燃气危化品企业为整治重点,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要求各地重点对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状况、道路运输环节、用户用气安全、气瓶监管、燃气设施用地侵占等进行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违法清单、处罚清单“四张清单”,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同时,在集中排查整治后,要进行巩固提升,全力攻坚重点难点工作任务;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