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你们喜欢哪个做你的‘代理妈妈’,商量一下,由你们来选我们!”在“代理妈妈”团长黄敏的带动下,三个一开始拘谨又羞怯、神情透着紧张的孩子都不好意思地笑了。今年“六一”前夕,三门县检察院和该县妇联在精心筹划之后,组织了首场“代理妈妈”和高危未成年人的首次见面会,由“代理妈妈”与这些孩子进行结对爱心帮扶。
小勇(化名)17周岁,是一名高二学生,5岁时就没了父亲,是母亲靠做裁缝活将他养大。长大后,小勇和继父关系不太好,家里待不住,就开始和社会上的“朋友”混在一起。今年3月,因为参与聚众斗殴,小勇被治安处罚。
未检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像小勇这样因为家庭疏于管束而犯错的孩子并不少见。2016年以来,三门县平均每年有50余名未成年人被治安处罚;同时,80%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有前科劣迹,少则一至两次,多则十几次。
“这些孩子或受过治安处罚,或存在暴力倾向,他们存在着犯罪的高危可能,事后帮教固然重要,但是事前预防的效果必然会更好。”三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洪欢东介绍。带着这样的初衷,该院出台《开展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实施办法(试行)》,探索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制度,并携手县妇联,以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从社会招募“代理妈妈”关护未成年人成长。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办法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和类型,由轻到重,将受治安处罚、有犯罪行为但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等划分为五类临界预防对象。在征得当事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后,检察官为每一个受关护的孩子建立临界预防档案,根据其违法犯罪情况和个性特征,实施黄、橙、红三色预警,并依据实时情况、动态数据分析,及时调整预警状态,携手妇联、学校、社区等开展法治教育、家长课堂等形式的活动,尽力避免他们再走歧途。
首批“代理妈妈”之一的黄敏,是三门重点高中的老师,从事一线教育15年,还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首次见面会上,她一眼看出了孩子们的不自在,主动牵起小勇的手,用逗趣的话语,一下子化解了紧张的气氛。
“黄老师,我觉得您不像其他老师,没有批评指责我,我,我喜欢你当我的妈妈……”黄敏微笑地说,“我倒觉得你和其他学生一样,单纯善良。这次犯罪其实只是一时情绪失控,没有克制好。其实错误也是一个学习的机会,我会陪你一起成长。”黄妈妈的一席话,让小勇湿润了眼眶,不住点头。
据了解,对高危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该项制度在全国属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