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法院:大事小情不出岛 源头解纷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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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法院法官指导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近年来,温州市洞头区法院着眼于源头控制诉讼增量,积极打造“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诉源治理模式,切实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努力做到大事小情不出岛。2019年,洞头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数1445件,同比下降4.81%。

下沉解纷重心,源头止纷争

  “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日前,洞头法院刑庭法官王芳草前往元觉街道走访,街道工作人员就雇佣的环卫工人受伤应如何赔偿的问题提出了咨询,王法官在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后,考虑到此事涉及人身损害,且涉及政府部门,若不及时处理,极易激发矛盾,若进入诉讼程序反而不利于矛盾化解,于是王法官积极释法,引导调解。之后,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在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功化解。

  就大部分民事纠纷而言,诉讼并不是唯一且最好的解决方式,相对于调解,诉讼周期长、成本高,往往是当事人赢了官司却伤了和气。为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洞头法院在辖区7个乡镇、街道挂牌巡回审判诉讼服务点,由审判团队“1+1”定向联系服务,不定期开展上门立案、指导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实行差异化、定制化、便捷化服务,让机关大院里的法官成为百姓家门口的法官,老百姓足不出户便能解决矛盾纠纷。该院已指导化解涉征地、工程、人身损害等疑难复杂纠纷20起。

多方联动协同,诉前解纷争

  诉源治理需要整合社会治理多方资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各自的职能优势,建立起递进式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洞头法院与工商联、企业商会、银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联合区工商联出台《推进诉讼调解机制、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助企服务站,聘请30名各行业协会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联合区交警大队完善道交案件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对接常态化;建立专门审判团队指导诉前调解,充分发挥乡贤、律师、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促进案结事了人和。2019年,该院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441件,化解率达28.29%,较前一年增加了16.62个百分点。

  同时,该院积极配合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将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迁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承担起多元解纷、指导调解、诉调对接、民商事及行政立案、速裁快审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立体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服务。

强化科技助力,在线化纷争

  “我为你们法院点赞,这个移动‘微法院’功能真不错,我在外地就可以参与案件诉讼,不用担心两头跑耽误工作,的确很方便。”蔡某激动地说。据了解,原告蔡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王某偿还欠款及利息。因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外地,经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协商,并最终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据悉,该案从立案受理到结案历时仅12天,而从被告进入移动“微法院”到调解成功,更是只用了半天时间,极大地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实现打官司从“让当事人跑”向“让数据跑”转变。

  2019年,该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举措,大力推广移动“微法院”、浙江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等信息化应用,助力形成广覆盖、全时空的解纷网络,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打造移动“微法院”专区,通过设置宣传专墙、放置二维码标识、分发使用手册等形式,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配备专门的导诉人员协助当事人注册并使用“微法院”,详细讲解移动“微法院”的注册方法和运用手段,引导当事人主动用、放心用。同时,该院充分利用ODR平台与移动“微法院”功能对接技术红利,对移动“微法院”立案申请进行合理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做到案件“快进快出”。对具备诉前调解条件的,法院引导当事人使用在线调解功能,转入ODR平台。2019年,该院通过平台调解案件320件,成功率达95.31%;通过移动“微法院”证据交换、调解、文书送达等共5817次,累计运用率5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