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遭古玩会所霸占,承租人获刑
绍兴柯桥区检法两院联合通报拒执案例

  花大价钱租下别墅,用于开设古玩会所,经营不善后还霸占着豪宅不肯搬。近日,被告人陈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

  这是6月16日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合召开的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典型案例。当天,工作人员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该区域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了5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典型案例。

  据悉,2012年,陈某以每年10万元的价格,承租王某名下位于柯桥区某小区的别墅,用于开设古玩会所。2017年,陈某因生意出现问题,导致资金紧张,无法支付房屋租金。此后王某希望陈某腾房,陈某对此置之不理。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柯桥区法院。

  同年12月14日,柯桥区法院判决陈某支付王某租金3.5万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腾退租赁房屋并将房屋交还王某;同时支付王某在解除租赁合同之后至实际腾退房屋期间实际占用使用费用。

  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张贴腾退公告,要求陈某限期腾退房屋,但陈某不仅拒绝腾退房屋,亦未支付相关租金及费用。直至2019年11月6日,陈某才腾退房屋,需支付占有使用费19万余元。然而,法院发现,陈某银行账户在该判决生效后至腾退交付该房屋期间,收入至少有30万元,但均被其用于偿还其债务或个人消费等,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今年3月26日,柯桥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陈某提起公诉。4月28日,柯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记者发布会上获悉,今年4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柯桥区法检两院结合司法实际,建立了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细化制定了《实施办法》,对本区域内已发生法律效力,对公民具有普遍教育警示作用的代表性案例进行公开发布。

  下一步,柯桥区检法两家将逐步建立典型案例数据库,为区域内各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检索、查询等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