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举办疫情防控网络发布会
​擅自挖沟断路,房东知情不报……这些法律问题要注意

  6日下午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以电视、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继续举行,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律师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

已向湖北派出医疗队360余人

  根据省卫健委副主任孙黎明现场通报,2020年2月5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59例,新增出院病例18例。

  截至2月5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954例,现有重症病例66例(其中危重15例),累计出院81例。目前,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0191人,已解除医学观察5407人,尚有1397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力做好本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已向湖北省派出医生、护士、医技及后勤人员组成的浙江医疗队360余人,为湖北一线医疗救治注入新的力量。2月5日,省委书记车俊在杭州督查疫情防控工作时,于杭州萧山机场临时医学观察点视频连线两位湖北籍被隔离人员,鼓励隔离人员和浙江人民共同战斗、战胜疫情。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我们要牢牢抓住阻断和治疗这两个关键点,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坚持不懈群防群控,把各项防控措施量化细化机制化,把责任压得实而又实,把措施抓得细而又细,第一时间查漏洞、补短板,扫盲区、除死角,更加扎实有效地打好“五场战役”。

特殊时期对特殊群体的帮扶不会间断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疫情发生以来,全省24740个村社区14万多名城乡社区工作者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一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洁在发布会上表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突发情况多,形式复杂多变,任务繁重琐碎,当前形式下确实存在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外来租用人员多,人员进出管控不够紧等防控隐患。针对这一情况,各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社区为平台,加大资源统筹力度,健全共同参与力量互融的协作平台,实现人员统一调配、资料统一宣传、服务统一进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不断深化联防联控效果。

  李洁还提到,在实行严格管控措施的特殊时期,对特殊人群的服务不会间断,针对社区内老年人、困境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社区对确实有配送餐刚性需求的老年人、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独居老人,通过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敲门送菜、送药等关爱服务,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所需。

  对于困境儿童,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和社区儿童主任的作用,加强对社区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疫情排摸和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最新情况,帮助解决必需的防疫用品。对于生活困难群众,社区将定期探访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督促监护人全面落实监护照料服务责任,帮助救助对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确保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

隔离时采取挖沟断路并不可取

  为了防止疫情扩散,各地采取了紧急管控措施,有群众不太理解。针对这一情况,省律师协会会长、一级律师郑金都说,此次疫情属于突发事件,各地采取了紧急管控后打乱了大家正常的出行安排和生活秩序,但政府采取这些措施是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负责,采取紧急管控措施是防止疫情扩散的最佳选择。

  “与正常的综合工作不同,本次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应急性,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公共卫生专业防治方面的法律,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应急方面的法律。”郑金都表示,这场战役的特性决定了其法律适用上的全面性,上至宪法下至地方性法规,从行政法到民法、刑法等,都将构成这场战役的法律依据。

  由于管控措施势必给相关单位、个人生产、工作和生活等带来不便,引发个别群众出现不满情绪甚至实施某些过激行为,郑金都建议各地政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对不配合管控措施或有意对抗、破坏管控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警示后来者;此外,各地在采取管控措施时要做到合理合法,“如个别地方封路封社区隔离时采取挖沟断路的简单做法导致紧急情况下无法正常通行,这是不可取的”。

  针对各地已发生多起房东因不履行报告义务被依法处罚的案件,郑金都表示,配合各地采取的管控措施不仅是为了自身安全也是一项法律义务,不配合履行法律义务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像房东不履行报告义务,属于《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6条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