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路上,法治同行
浙江司法行政人以法护航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浙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周密部署,从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从组织各方力量依法防控到强化防控举措落到实处,环环相扣、步步踏实;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记初心使命,扛起责任担当,把“人民满意”的铮铮誓言镌刻在抗疫一线。

法治保障不缺位

  疫情发生后,省司法厅立即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为党委政府依法防控疫情献智献策,当好“法律参谋”。

  2月13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12条意见。《意见》是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起草编发的,此前,秘书处充分调研,并形成《关于我省依法防控疫情有关情况的报告》,为《意见》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省司法厅积极参与省政府和相关部门防疫工作专题研究,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省综合执法办研究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指引》。

  到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已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632件,提出审核意见583条。

普法宣传全覆盖

  依法防控,普法先行。省普法办在全省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形式多样,及时、准确地宣传了疫情政策法规。

  省普法办发布依法防疫控疫倡议书后,各地普法工作者立即响应。铜锣开道、喇叭扩音,景宁人民调解员周正发自编的抗疫打油诗被传到了千家万户;桐庐司法局的“漫画讲‘疫’”、象山司法局的“剪纸、农民画战‘疫’”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了疫情相关的法律知识;金华市金东区编发《疫情防控防护手册》,并送发至到各社区。

  有走村串巷的“土办法”,也有线上传播的“洋花招”。

  义乌涉外调解委员会将疫情法规政策翻译成印度语、英语等5种语言,为外籍商人送去“定心丸”;“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新增“打击新冠肺炎”法律专栏,提供免费法律解答和疫情防控心理咨询;杭州下城区司法干部和调解员共同创作公益歌曲《因为有你》,致敬一线基层工作者;各律师事务所推出抗疫法律服务系列文章,为公众解疑释惑。

法律服务不掉线

  “我想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但现在假期因为疫情而延长,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快失效了,怎么办?”2月10日,在家办公的温州市司法局法援(审批)处副处长施旭宁接到12348法律服务热线转来的电话。

  了解情况后,施旭宁根据司法行政防疫的相关工作举措,建议申请人通过“互联网+邮寄办”的形式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对非必要材料进行容缺受理。2月12日,该律所预核名称失效的前一天,该案得以受理。

  非常时期,省司法厅全面推进法律服务“热线问、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模式,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8浙江法网省市两级网站和浙江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机等无碍衔接。同时,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调解协会等也纷纷开设绿色通道,提供远程服务。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一些服务新举措纷纷涌现:省司法厅成立律师公益服务团,省律师协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生产经营法律风险100问》等法律服务指引;12348浙江法网设立“疫情防治 法治同行”专区,免费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防疫解纷两不误 

  疫情防控关键期,浙江司法行政人主动融入网格化排查工作,还发挥出优势,就地解难止争。

  “不戴口罩就不让我进,凭什么?”日前,在天台县落雁社区卡点处,一名群众硬闯卡点,情绪激动。参与值守的人民调解员周则定立即上前安抚,并耐心讲解疫情政策法规。一场风波很快平息下来。

  防控期间,有些群众不理解、居家隔离群众缺物资、农民蔬菜滞销、合同无法履行等问题成了引发社会矛盾的“定时炸弹”,司法行政人在卡口值守、一线摸排中,当起调解员、代购员等,实现了现场“排雷”。比如,杭州彭埠司法所朱辉就当上了街道集中医学观察点的“代购小哥”,为居民代购急用物资;宁波郭巨司法所的党员干部妥善化解了一起因婚礼取消而引发的退货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