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我省举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量与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比值(以下简称复议诉讼比)为2.15,全省各市、县(市、区)复议诉讼比全面超过1。这表明,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愈发明显。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当群众认为行政机关乱作为、不作为时,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浙江行政复议改革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率全国之先部署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批准义乌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2016年,成立全国首个省级行政复议局;2019年,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设立行政复议局;2020年,“浙江模式”被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采纳,也被正在审议的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所确认。
相较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更便民、高效,申请行政复议时,群众可以提交申请书,也可以到复议机构口述。为保障公平公正,我省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实行“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办案模式,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等,坚持“刀刃向内”,全面审查行政行为,做到有错必纠,依法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和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群众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全省申请行政复议实现“零次跑”。各级行政复议局与法院共同组建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省司法厅与省法院联合制定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程,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录,形成合力,调解效果明显增强。2022年,全省行政复议调解成功率达46.3%,居全国首位。